书法学术史研究的可能性空间
中国书法文化 2021-12-25846未知admin
文/陈志平
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兰亭》论辩”昭示了书法研究的多种可能性。当代以来,与书法相关的新材料层出不穷,书法史中存在的大量应酬和修辞也足以让材料具备多重解释空间,古今更替、中外交流也必然导致研究方法的嬗变。然而,受制于当代僵化的学科分类,书法游走于文学、史学、哲学、文献学、文艺学、美术学的边缘,既无法为当代主流学术贡献力量,也难以通过横向信息的沟通而谋求自身的发展。
作为艺术的书法和作为学术的书法史研究目前就像一座孤岛,之所以不能与外部空间形成一体互动的良性循环,固然与书法相对封闭的历史传统有关,但更大的原因却是书法家和书法研究者不够努力。对于书法人而言,思考书法的突围路径和可能存在的发展空间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以下从书论研究的角度谈谈书法学术史研究的可能性。
书论包含两层意思:一为书法论著,从外部特征着眼;一为书法理论,从内部特征着眼。前者偏重于文献学,后者偏重于文艺学。
有关书法论著,前人有辑录之作,重要的有《法书要录》《墨池编》《书苑菁华》《古今法书苑》《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字学典》《佩文斋书画谱》《六艺之一录》等。近些年,书学古籍的整理乏善可陈,原因在于一般的书学研究者,缺少古籍整理的耐心和能力;而一般的古籍整理者也不愿意染指自己不擅长的书学领域。
目前学界对古代书论文献的整理成果不多,重要的有范祥雍整理本《法书要录》、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室编《历代书法论文选》、崔尔平的《书苑菁华校注》、马国权的《书谱译注》、潘运告主编的古代书论系列丛书以及上海书画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书画全书》等。由于版本选择不当和定位为普及读物等原因,导致许多这类成果难惬人意。因此完全有必要对古代书论尤其是宋代以前的经典篇章进行集中清理。
目前,《法书要录》有四个整理本,分别是:范祥雍(启功、黄苗子参校),洪丕谟,武良成、周旭和刘石(刘石本有两种,最近新出一种较以前所出好很多)点校本,其中以范校本较为精审,颇为学界重视。然而范校本也有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参校本选择不当和参校范围不广两个方面。由于《法书要录》所收单篇文献大部分见于《墨池编》和《书苑菁华》,而《法书要录》目前认为的最早版本为嘉靖本(这早已不是唐代张彦远原本的面貌了,最近新发现的吴岫抄本当早于嘉靖本),而《书苑菁华》有宋刻本传世。范校本最大的失误就在于弃宋刻《书苑菁华》不用,而用了清代汪汝瑮的校本,汪校本在家藏本的基础上,参校王世贞《古今法书苑》《古今图书集成》和流传于明清之际的《墨池编》等书,误校、臆改之处极多,致使对《法书要录》的整理质量大打折扣。最近,刘石教授在广收各本的基础上,对《法书要录》进行了重新校理,取得了超越前人的成果。
《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71册《王氏书苑十卷书苑补遗十二卷》收载《法书要录》10卷,明王世贞辑,詹景凤补辑,明万历十九年王元贞刻本,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
《墨池编》与《法书要录》《书苑菁华》一样,都是古代极为重要的书论丛辑,三书除了《书苑菁华》有宋本传世外,其余二书原本均不存。三书在后世传本众多,头绪纷繁,加之内容交叉,在流传过程中又相互影响,探讨任何一本书都必须以解决另外两书的版本问题为前提,这无形之中增加了整理的难度,同时也说明了整理工作的重要性。近十年来,笔者试图以《墨池编》为突破口,在全面清理《墨池编》和《法书要录》版本源流的基础上,以清刻本《墨池编》为底本,将《墨池编》《法书要录》的各种版本和《墨薮》(明刻本)、《太平御览》(宋刻本)、《太平广记》(明刻本)、《书苑菁华》(宋刻本)、《古今法书苑》(明刻本)、《六艺之一录》(清抄本),同时包括一些单行文献和拓本等进行汇校,试图建立一个文献校勘的坐标系,以求解决宋以前书论文献的版本和文字差异问题,从而为当代书学研究留下一部重要著作。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这个目标有望实现。
书学古籍的整理固然重要,但最终还是为书法理论研究打基础。从西学的视角观照传统的书论曾一度成为显学,然而有显必有晦。当今思辨性的书法理论研究之式微不能不说是势之必然,因为人们厌倦了那种游谈无根、任意评说的空疏学风,但是人们也不满意那种引经据典、满纸陈言的堆垛考证,所以传统的文献学也难以受到热捧,这就导致了当前书学研究的扁平局面。
相对于书法批评、书法美学、书法教育,书法史研究显得相对成熟,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将书法学术史作为书法史研究的学科分支是为了更好地研究和理解书法史,在目前有关书法史论的研究中,封闭和淤积的弊端十分突出。所谓封闭,即是书法史和横向的诸多学科互动不够;所谓淤积,是指微观和局部的史料研究偏多而宏观和全局的理论概括不足。
书法学术史有多个面向,包括书法知识的产生、形成和嬗变的历史,体现在制度、物化和行为诸多层面。书法学术史是由书学论著承载的,而不是从书法理论中抽绎出来的。比如说,唐太宗李世民称道王羲之“古今莫二”,这是书法理论史的课题,而他让魏徴编撰《晋书》并撰写《王羲之传赞》背后的动因,就是书法学术史的课题。又比如,宋代《淳化阁帖》不收颜真卿书迹,这是属于书法史研究的对象,但宋人有选择的书迹鉴藏行为却属于书法学术史的范围,涉及制度史、政治史等。书法学术史也体现为观念层面,但这种观念主要是言说方式和心理动因,与诉诸概念形态的书法理论不同。一直以来,受到既有的思想史撰述模式的影响,书法理论史多注重概念的厘定、观念的评说和思想内在脉络的梳理,成为悬浮于历史时空中的“上层建筑”。所谓书法学术史,就是处在上层建筑的书法理论和下层基础的书法史中间的特定知识体系,这符合“书法学术”可以简称为“书学”的本来含义,也与古典“书学”的概念范畴不谋而合。
清代以前“书学”的七种涵义分别指:其一,指读书学文,包括书写。其二,指《尚书》之学。其三,指隋唐时期官方设置的机构,五代至宋,书学时兴时废。其四,隋唐至宋,指学书有成,精通八法,略同于“书法”。其五,元明时期,主要指“六书之学”“字学”,同时包括刻符摹印。其六,指对书家和书法作品及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其七,对书写实践及相关理论研究的总概括(参见笔者《书学史料学》,人民美术出版社2010年版)。在笔者看来,与书法有关的实践与理论都是书之为“学”的内容,包括与书法有关的行为、观念、理论、实物以及周边知识等,其中自然包含着我们称为学术的某些方面,而绝非我们现在理解的意义极为偏狭的“艺术”。
中国古典学术特别是文献学具有很好的“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传统,如从历代史志目录中梳理出书学著作的著录史,即可清晰地展现书法如何从字学中疏离出来,单方面发展成艺术,结果被正统道学家斥之为“小道”的历程。书家不甘“堕落”,试图通过“人”和“文”的救赎提升内涵,却失去了自身的独立性。书法和绘画,在历代史志目录中虽然经历了不同的命运,最终却走到了一起,归入子部艺术类。对于书法而言,从经部小学类演变为子部艺术类,地位一落千丈,但是艺术性不断增强。在这一漫长过程中,书法的知识体系不断分化组合,与多种学科发生关系,这些都是书法学术史研究的重要内容。
书法学术史同时也包含着书法鉴藏史的研究。唐代以前,书法以金石和墨迹的形式流传,至于甲骨简帛载体要等到20世纪新材料的发现之后,才刷新了人们对于既有书法史的认识。唐代张彦远的《法书要录》收录书法鉴藏一类的文献不多,基本以“二王”法书为主。金石碑帖在宋代作为书迹受到书法史学者的关注已经成为必然。与此同时,作为书迹的金石法书也逐渐从“书学”的周边走向中心。书迹题跋、考证、赏鉴、著录成为宋以后“书学”的主要内容。
书法与所有中国艺术的一个显著不同在于它以汉字为表现对象,这决定了其必然与文、文人、文学天然地发生联系。中国书法的历史,既是书写汉字的历史,也是书写汉文学的历史,同时也是文人通过笔墨把握存在和表现自我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人们不断地从自然万象、社会历史和书者心灵中寻找和发掘书法美感的源泉,从而赋予中国书法多重的美感特质,特别是书法与文学的结合,更是增强了书法作品的表现力和想象空间,也对提高书法的艺术价值和文化品格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书法与文学走向深度结合的过程中,中晚唐五代的一些书法名家通过创作实践为宋人提供了理论思考的切入点。杜甫的论书诗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展现了文学与书法结合的可能,李白、张籍、白居易、元稹、杜牧、韦庄等文士的书法创作体现了士气、文气的正面作用。逮至宋代,苏轼、黄庭坚等人又从佛教“熏习”的观念中得到了启示,正式将“书卷气”引入书法批评中,书法背后的“文”被推到了前台。在宋人看来,书法即是“心法”,书法水平的提高离不开“心法”的修持,“道义”和“圣哲之学”的提法正是基于“心性论”背景之下书法“人格化”和“文学化”加深的显证。诸如此类,都是未来需要加强的重要课题。
另一方面,历史是一条绵延不断的时间之河,既有波峰,也有波谷。以唐宋之间的五代为例,如果说唐代和宋代分别占据着两座波峰的话,那么,介于中间的中晚唐、五代宋初无疑是一条弯曲下凹的弧线,而波谷也必然是被宋人描述成一塌糊涂的五代宋初。学界早就意识到,简单按照朝代来划分文化艺术的历史存在人为割裂的危险,因此多倾向于采取一种相对模糊的手法。就书法史而言,将中晚唐五代宋初作为一个相对完整的单元,比单纯的“唐—五代—宋”的历史划分或许更能揭示文化发展的内在真实。事实表明,整体性的学术观照相对于微观个案研究而言,无疑显得更有说服力。
魏晋以来,“书学”在广阔的范围内展开:一方面自身系统以内的知识在积累,另一方面周边的学科也在介入,内外勾连,上下贯通,由此铸就了古典“书学”的复杂品性。书学的“艺术化”蕴含着“小学化”,“理论化”伴随着“人文化”,“实物化”催生了“学科化”。逮至晚清民国之际,西学东渐,书学的“学科化”问题被推到历史的前台,古典“书学”最终完成了现代的蜕变。深入到这段历史进程,书法学术史研究将获得广阔的空间。
陈志平暨南大学书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书协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
(本文原载《美术观察》2021年第8期)
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兰亭》论辩”昭示了书法研究的多种可能性。当代以来,与书法相关的新材料层出不穷,书法史中存在的大量应酬和修辞也足以让材料具备多重解释空间,古今更替、中外交流也必然导致研究方法的嬗变。然而,受制于当代僵化的学科分类,书法游走于文学、史学、哲学、文献学、文艺学、美术学的边缘,既无法为当代主流学术贡献力量,也难以通过横向信息的沟通而谋求自身的发展。
作为艺术的书法和作为学术的书法史研究目前就像一座孤岛,之所以不能与外部空间形成一体互动的良性循环,固然与书法相对封闭的历史传统有关,但更大的原因却是书法家和书法研究者不够努力。对于书法人而言,思考书法的突围路径和可能存在的发展空间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以下从书论研究的角度谈谈书法学术史研究的可能性。
书论包含两层意思:一为书法论著,从外部特征着眼;一为书法理论,从内部特征着眼。前者偏重于文献学,后者偏重于文艺学。
有关书法论著,前人有辑录之作,重要的有《法书要录》《墨池编》《书苑菁华》《古今法书苑》《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字学典》《佩文斋书画谱》《六艺之一录》等。近些年,书学古籍的整理乏善可陈,原因在于一般的书学研究者,缺少古籍整理的耐心和能力;而一般的古籍整理者也不愿意染指自己不擅长的书学领域。
目前学界对古代书论文献的整理成果不多,重要的有范祥雍整理本《法书要录》、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室编《历代书法论文选》、崔尔平的《书苑菁华校注》、马国权的《书谱译注》、潘运告主编的古代书论系列丛书以及上海书画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书画全书》等。由于版本选择不当和定位为普及读物等原因,导致许多这类成果难惬人意。因此完全有必要对古代书论尤其是宋代以前的经典篇章进行集中清理。
目前,《法书要录》有四个整理本,分别是:范祥雍(启功、黄苗子参校),洪丕谟,武良成、周旭和刘石(刘石本有两种,最近新出一种较以前所出好很多)点校本,其中以范校本较为精审,颇为学界重视。然而范校本也有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参校本选择不当和参校范围不广两个方面。由于《法书要录》所收单篇文献大部分见于《墨池编》和《书苑菁华》,而《法书要录》目前认为的最早版本为嘉靖本(这早已不是唐代张彦远原本的面貌了,最近新发现的吴岫抄本当早于嘉靖本),而《书苑菁华》有宋刻本传世。范校本最大的失误就在于弃宋刻《书苑菁华》不用,而用了清代汪汝瑮的校本,汪校本在家藏本的基础上,参校王世贞《古今法书苑》《古今图书集成》和流传于明清之际的《墨池编》等书,误校、臆改之处极多,致使对《法书要录》的整理质量大打折扣。最近,刘石教授在广收各本的基础上,对《法书要录》进行了重新校理,取得了超越前人的成果。
《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71册《王氏书苑十卷书苑补遗十二卷》收载《法书要录》10卷,明王世贞辑,詹景凤补辑,明万历十九年王元贞刻本,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
《墨池编》与《法书要录》《书苑菁华》一样,都是古代极为重要的书论丛辑,三书除了《书苑菁华》有宋本传世外,其余二书原本均不存。三书在后世传本众多,头绪纷繁,加之内容交叉,在流传过程中又相互影响,探讨任何一本书都必须以解决另外两书的版本问题为前提,这无形之中增加了整理的难度,同时也说明了整理工作的重要性。近十年来,笔者试图以《墨池编》为突破口,在全面清理《墨池编》和《法书要录》版本源流的基础上,以清刻本《墨池编》为底本,将《墨池编》《法书要录》的各种版本和《墨薮》(明刻本)、《太平御览》(宋刻本)、《太平广记》(明刻本)、《书苑菁华》(宋刻本)、《古今法书苑》(明刻本)、《六艺之一录》(清抄本),同时包括一些单行文献和拓本等进行汇校,试图建立一个文献校勘的坐标系,以求解决宋以前书论文献的版本和文字差异问题,从而为当代书学研究留下一部重要著作。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这个目标有望实现。
书学古籍的整理固然重要,但最终还是为书法理论研究打基础。从西学的视角观照传统的书论曾一度成为显学,然而有显必有晦。当今思辨性的书法理论研究之式微不能不说是势之必然,因为人们厌倦了那种游谈无根、任意评说的空疏学风,但是人们也不满意那种引经据典、满纸陈言的堆垛考证,所以传统的文献学也难以受到热捧,这就导致了当前书学研究的扁平局面。
相对于书法批评、书法美学、书法教育,书法史研究显得相对成熟,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将书法学术史作为书法史研究的学科分支是为了更好地研究和理解书法史,在目前有关书法史论的研究中,封闭和淤积的弊端十分突出。所谓封闭,即是书法史和横向的诸多学科互动不够;所谓淤积,是指微观和局部的史料研究偏多而宏观和全局的理论概括不足。
书法学术史有多个面向,包括书法知识的产生、形成和嬗变的历史,体现在制度、物化和行为诸多层面。书法学术史是由书学论著承载的,而不是从书法理论中抽绎出来的。比如说,唐太宗李世民称道王羲之“古今莫二”,这是书法理论史的课题,而他让魏徴编撰《晋书》并撰写《王羲之传赞》背后的动因,就是书法学术史的课题。又比如,宋代《淳化阁帖》不收颜真卿书迹,这是属于书法史研究的对象,但宋人有选择的书迹鉴藏行为却属于书法学术史的范围,涉及制度史、政治史等。书法学术史也体现为观念层面,但这种观念主要是言说方式和心理动因,与诉诸概念形态的书法理论不同。一直以来,受到既有的思想史撰述模式的影响,书法理论史多注重概念的厘定、观念的评说和思想内在脉络的梳理,成为悬浮于历史时空中的“上层建筑”。所谓书法学术史,就是处在上层建筑的书法理论和下层基础的书法史中间的特定知识体系,这符合“书法学术”可以简称为“书学”的本来含义,也与古典“书学”的概念范畴不谋而合。
清代以前“书学”的七种涵义分别指:其一,指读书学文,包括书写。其二,指《尚书》之学。其三,指隋唐时期官方设置的机构,五代至宋,书学时兴时废。其四,隋唐至宋,指学书有成,精通八法,略同于“书法”。其五,元明时期,主要指“六书之学”“字学”,同时包括刻符摹印。其六,指对书家和书法作品及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其七,对书写实践及相关理论研究的总概括(参见笔者《书学史料学》,人民美术出版社2010年版)。在笔者看来,与书法有关的实践与理论都是书之为“学”的内容,包括与书法有关的行为、观念、理论、实物以及周边知识等,其中自然包含着我们称为学术的某些方面,而绝非我们现在理解的意义极为偏狭的“艺术”。
中国古典学术特别是文献学具有很好的“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传统,如从历代史志目录中梳理出书学著作的著录史,即可清晰地展现书法如何从字学中疏离出来,单方面发展成艺术,结果被正统道学家斥之为“小道”的历程。书家不甘“堕落”,试图通过“人”和“文”的救赎提升内涵,却失去了自身的独立性。书法和绘画,在历代史志目录中虽然经历了不同的命运,最终却走到了一起,归入子部艺术类。对于书法而言,从经部小学类演变为子部艺术类,地位一落千丈,但是艺术性不断增强。在这一漫长过程中,书法的知识体系不断分化组合,与多种学科发生关系,这些都是书法学术史研究的重要内容。
书法学术史同时也包含着书法鉴藏史的研究。唐代以前,书法以金石和墨迹的形式流传,至于甲骨简帛载体要等到20世纪新材料的发现之后,才刷新了人们对于既有书法史的认识。唐代张彦远的《法书要录》收录书法鉴藏一类的文献不多,基本以“二王”法书为主。金石碑帖在宋代作为书迹受到书法史学者的关注已经成为必然。与此同时,作为书迹的金石法书也逐渐从“书学”的周边走向中心。书迹题跋、考证、赏鉴、著录成为宋以后“书学”的主要内容。
书法与所有中国艺术的一个显著不同在于它以汉字为表现对象,这决定了其必然与文、文人、文学天然地发生联系。中国书法的历史,既是书写汉字的历史,也是书写汉文学的历史,同时也是文人通过笔墨把握存在和表现自我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人们不断地从自然万象、社会历史和书者心灵中寻找和发掘书法美感的源泉,从而赋予中国书法多重的美感特质,特别是书法与文学的结合,更是增强了书法作品的表现力和想象空间,也对提高书法的艺术价值和文化品格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书法与文学走向深度结合的过程中,中晚唐五代的一些书法名家通过创作实践为宋人提供了理论思考的切入点。杜甫的论书诗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展现了文学与书法结合的可能,李白、张籍、白居易、元稹、杜牧、韦庄等文士的书法创作体现了士气、文气的正面作用。逮至宋代,苏轼、黄庭坚等人又从佛教“熏习”的观念中得到了启示,正式将“书卷气”引入书法批评中,书法背后的“文”被推到了前台。在宋人看来,书法即是“心法”,书法水平的提高离不开“心法”的修持,“道义”和“圣哲之学”的提法正是基于“心性论”背景之下书法“人格化”和“文学化”加深的显证。诸如此类,都是未来需要加强的重要课题。
另一方面,历史是一条绵延不断的时间之河,既有波峰,也有波谷。以唐宋之间的五代为例,如果说唐代和宋代分别占据着两座波峰的话,那么,介于中间的中晚唐、五代宋初无疑是一条弯曲下凹的弧线,而波谷也必然是被宋人描述成一塌糊涂的五代宋初。学界早就意识到,简单按照朝代来划分文化艺术的历史存在人为割裂的危险,因此多倾向于采取一种相对模糊的手法。就书法史而言,将中晚唐五代宋初作为一个相对完整的单元,比单纯的“唐—五代—宋”的历史划分或许更能揭示文化发展的内在真实。事实表明,整体性的学术观照相对于微观个案研究而言,无疑显得更有说服力。
魏晋以来,“书学”在广阔的范围内展开:一方面自身系统以内的知识在积累,另一方面周边的学科也在介入,内外勾连,上下贯通,由此铸就了古典“书学”的复杂品性。书学的“艺术化”蕴含着“小学化”,“理论化”伴随着“人文化”,“实物化”催生了“学科化”。逮至晚清民国之际,西学东渐,书学的“学科化”问题被推到历史的前台,古典“书学”最终完成了现代的蜕变。深入到这段历史进程,书法学术史研究将获得广阔的空间。
陈志平暨南大学书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书协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
(本文原载《美术观察》2021年第8期)